近日,集团公司印发《关于加强合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中国石化合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总体要求、管理责任、制度建设、监督评价、报告机制等内容。
近年来,中国石化合资公司资产总额持续增长。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参股管理要求,企改和法律部结合新《公司法》颁布实施,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合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旨在通过进一步加强合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防范经营风险,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和高质量发展水平。
根据意见,合资公司将实施分级管理、分类控制。股权管理主体是合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的管理主体,合资公司是本单位内控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合资公司将按照全资公司、控股公司、不控股但实际控制的公司、对等持股的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其他参股公司等类型,采取不同的模式进行内控体系建设。(阎茹钰 吴雪琳)
责任编辑:王萍
来源:中国石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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