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高比例参与年度绿电交易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安徽省绿色电力交易实施方案 (2025年版 ),方案中提出,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高比例参与年度绿电交易。

  1.平价集中式上网的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全部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2.2025年1月1日以后各案的“全额上网”和“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平价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原则上均应当参与绿电交易。

  3.鼓励其他平价工商业和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参与绿电交易。

  4.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暂不参与绿电交易。

  能源聚合类虚拟电厂可聚合分布式光伏发电主体在批发市场以发电企业身份参与绿电交易,参与交易前需参照售电公司标准完成市场准入注册,并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额度参照售电公司标准。

  现货市场运行期间,不再执行偏差考核。现货市场未运行期间,实行日清分的发电企业,暂不进行偏差考核;实行月清分的发电企业,按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10%执行偏差考核,偏差电量允许范围为±30%。

  详情如下:

图片[1]-安徽: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高比例参与年度绿电交易-卖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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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4]-安徽: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高比例参与年度绿电交易-卖碳网

图片[5]-安徽: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高比例参与年度绿电交易-卖碳网

责任编辑:王萍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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