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能源监管办会同省级电力主管部门顺利开展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

  为贯彻落实《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4年第19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供电营业区划分和管理,四川能源监管办联合四川省能源局,共同开展了有关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审查工作,全力推动《办法》落地生效。

  《办法》颁布后,四川能源监管办第一时间联系四川省能源局,共同研究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审批工作机制。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审查工作。二是提升审查质效,依托“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在做好相关前置审查工作的同时,加速审批办理。三是加强政策宣贯,主动对供电企业宣贯《办法》等政策文件,特别是有关供电企业义务条款,引导企业依法合规办理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申请。

  自7月1日《办法》实施以来,四川能源监管办已会同四川省能源局完成3家供电企业营业区划联合审查工作,确保了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工作顺利实施。

  责任编辑:余璇

来源:四川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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