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新闻网讯(见习记者 衣韵潼)10月22日晚间,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电力”)公告,拟现金收购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甘肃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山东、江西、甘肃、广西区域共8家新能源公司股权,初步预计交易对价共16.86亿元。
根据公告,上述标的公司在运和在建装机容量合计203.29万千瓦,其中在运144.69万千瓦,在建58.60万千瓦;风电131.60万千瓦,光伏71.69万千瓦。收购完成后,8家标的公司将纳入龙源电力合并报表范围。
龙源电力称,本次关联交易将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间的同业竞争,扩展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业务布局,扩大市场份额,增加发电收入并提升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据了解,此次交易是国家能源集团落实《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避免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以下简称“《补充承诺函》”)约定,推动减少同业竞争的举措。
2022年1月,龙源电力通过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方式完成A股上市时,国家能源集团就出具了《补充承诺函》,承诺在龙源电力A股上市后3年内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风力发电及火电业务的潜在重合问题。
随着承诺期临近,龙源电力披露,当前不再拥有火电控股装机,原《补充承诺函》中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之间存在的火电业务重合情形已消除。不过在风电资产方面,由于产业政策变化、承诺注入项目数量众多,受资产盈利性和合规性等因素影响,国家能源集团拟将《补充承诺函》中存续风电业务资产整合期限延期3年至2028年1月24日。
对此,行业分析人士表示,国家能源集团延期向龙源电力注入资产,更多是从行业宏观环境、资产合规性等角度做出长远考虑,目的是最大程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承诺延期使龙源电力保留后续收购国家能源集团优质风电资产的权利,待相关条件进一步成熟时,注入资产或将使上市公司迎来新一轮价值重估。
责任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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